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楼阳生出席并讲话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楼阳生出席并讲话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3月31日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出席并讲话。
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主持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6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修订)》,关于废止《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和《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太谷县撤县设区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批准《太原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阳泉市集中供热条例》《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楼阳生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楼阳生在讲话中指出,庄严宣誓,忠诚作答。希望新任命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以尽责诠释忠诚,以担当履行使命,提升工作本领,自觉接受监督,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楼阳生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蕴含深刻的政治内涵、法治内涵、制度内涵,对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责、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楼阳生指出,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在提高立法质量、实行正确有效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指导市县人大工作等方面积极作为,有力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山西正处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关头,正处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充分激发全省人民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加快推进山西产业转型、全面转型凝聚强大正能量,对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楼阳生对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高度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依法履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二是围绕绕转型大局,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着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着力推动法治山西建设,着力推动社会治理能力体系建设,助力推动、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履职效能,提高立法水平,增强监督实效,用好决定重大事项,使人大工作更加切合人大制度本质要求、更加顺应群众意愿、更加富有活力。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展示良好形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工作站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崇尚求真务实新风,严格保持廉洁自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楼阳生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中央及省委交给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确保完成。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法律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组织实施好常委会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为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支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按照建设“五型机关”的要求,坚持讲忠诚强信念、讲事业强本领、讲担当强责任、讲为民强作风,自觉为省委中心工作服务,为省人大常委会正常运转服务,为代表依法履职服务,为基层人大开展工作服务。
楼阳生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抓好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强化保障。“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处理和反馈人大提出的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小春、李悦娥、高卫东、岳普煜、李俊明出席会议。
副省长张复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山西台报道。
推荐阅读